公開主體: 岳陽市君山區(qū)良心堡鎮(zhè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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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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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區(qū)良心堡鎮(zhèn)的主要職能,以及機關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等;主要領導姓名、職務、主管或分管工作等;內設機構的名稱及機關職能、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等;直屬單位的名稱及機關職能、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
政府網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0730-89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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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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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區(qū)良心堡鎮(zhèn)制發(fā)或牽頭起草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規(guī)范性文件。轉發(fā)上級發(fā)布的農業(yè)農村政策,發(fā)布貫徹落實農業(yè)農村政策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制定和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fā)〔2018〕37號)、《湖南省規(guī)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7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十九條:對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應當主動公開。 |
政府網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農業(yè)綜合服務中心 | 0730-89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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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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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預算和決算編制工作進展,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內容包括收入預決算、支出預決算、財政撥款支出預決算和政府性基金預決算收支。對部門預決算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開;對部分內容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區(qū)分處理,將不涉密內容公開。公開職責、機構設置、數據增減變化的情況說明,并對專業(yè)性較強的名詞進行解釋。公開“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總額和分項數額,對增減變化的原因進行說明。上一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6〕13號) 《財政部關于深入推進地方預決算公開工作的通知》(財預〔2014〕36號) 《財政部關于推進部門所屬單位預算公開工作的指導意見》( 財預〔2021〕29號)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市縣預決算公開工作的通知》(湘財預〔2018〕35號)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發(fā)〔2018〕34號)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20〕10號) 《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湘辦發(fā)〔2019〕10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第十四條: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的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及報表,應當在批準后二十日內由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向社會公開。經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復的部門預算、決算及報表,應當在批復后二十日內由各部門向社會公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6〕13號)全文。 《財政部關于深入推進地方預決算公開工作的通知》(財預〔2014〕36號)全文。 《財政部關于推進部門所屬單位預算公開工作的指導意見》( 財預〔2021〕29號):各部門所屬預算單位要主動向社會公開部門批復的單位預決算,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市縣預決算公開工作的通知》(湘財預〔2018〕35號)全文。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發(fā)〔2018〕34號):各級財政部門要推進績效信息公開,重要績效目標、績效評價結果要與預決算草案同步報送同級人大、同步向社會主動公開。 《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財預〔2020〕10號)第二十八條:各級財政部門、預算部門應當按照要求將績效評價結果分別編入政府決算和本部門決算,報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并依法予以公開。 《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湘辦發(fā)〔2019〕10號):建立健全績效評價結果公開機制,按照“誰組織評價,誰負責公開”的原則將績效評價結果向社會主動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 |
政府網站 | 批準(批復)后20個工作日內 | 財政所 | 0730-89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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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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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實施情況,包括采購項目公告、采購文件、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采購結果、采購合同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2014年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六十三條:采用本法規(guī)定的采購方式的,采購人在采購活動完成后,應當將采購結果予以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十四條: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應當將政府采購的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九)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fā)〔2017〕97號):政府采購領域。主要公開采購項目公告、采購文件、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采購結果、采購合同等采購項目信息,財政部門作出的投訴和監(jiān)督檢查等處理決定、對集中采購機構的考核結果,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等監(jiān)督處罰信息。 |
政府網站 | 采購公告發(fā)布后及時公開,結果在中標后2個工作日內公開 | 民生事務辦公室 | 0730-89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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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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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區(qū)良心堡鎮(zhèn)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公示。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聘用情況。 |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湘人社規(guī)〔2025〕1號) |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四十二條:實行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前公示制度。提拔擔任廳局級以下領導職務的,除特殊崗位和在換屆考察時已進行過公示的人選外,在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后、下發(fā)任職通知前,應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 《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湘人社規(guī)〔2025〕1號)第二條:事業(yè)單位(除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外)新聘用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及涉密崗位等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任用外,都須面向社會實行公開招聘。第十二條:招聘公告統(tǒng)一在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門戶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也可以同時在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網站顯著位置發(fā)布。 |
政府網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建辦公室 | 0730-89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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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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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性工作規(guī)劃計劃和成果總結。經濟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鄉(xiāng)村特色產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鄉(xiāng)村振興的規(guī)劃,用地規(guī)劃、村鎮(zhèn)規(guī)劃。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專項規(guī)劃、區(qū)域規(guī)劃及相關政策。 |
政府網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民生事務辦公室、農業(yè)綜合服務中心、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 | 0730-89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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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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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的預警信息,包含災害的類型、級別、可能的影響范圍、起始時間、警示事項、事態(tài)發(fā)展、相關措施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fā)〔2024〕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yè)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fā)〔2018〕1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通知》(國辦函〔2024〕11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二)突發(fā)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fā)〔2024〕5號)第二十八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在正式印發(fā)后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yè)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fā)〔2018〕10號)災害事故救援領域:準確及時發(fā)布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災難、公共衛(wèi)生事件等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與救援、醫(yī)療救護與衛(wèi)生防疫、次生災害預警防范等工作情況及動態(tài)信息。及時發(fā)布災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動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贈款物的數量、使用情況,救助對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數額,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進展等信息的公開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通知》(國辦函〔2024〕11號):災情穩(wěn)定前,受災地區(q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或應急管理部門應及時向社會滾動發(fā)布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救助工作動態(tài)、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況;災情穩(wěn)定后,應及時評估、核定并按有關規(guī)定發(fā)布災害損失情況。 |
政府網站 | 預案發(fā)布后20個工作日內公開,應急信息實時更新 | 平安法治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 0730-89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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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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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救助:對辦事指南、臨時救助對象名單等,進行公示。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制度的意見》(國發(fā)〔2016〕14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一條 除本條例第二十條規(guī)定的政府信息外,設區(qū)的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還應當根據本地方的具體情況,主動公開涉及市政建設、公共服務、公益事業(yè)、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會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還應當根據本地方的具體情況,主動公開貫徹落實農業(yè)農村政策、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運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宅基地使用情況審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籌資籌勞、社會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第十一條: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二)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群眾評議、信息核查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提出初審意見,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qū)公示后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第十八條: 特困供養(yǎng)人員不再符合供養(yǎng)條件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供養(yǎng)服務機構應當告知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并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核準后,終止供養(yǎng)并予以公示。第三十條:申請醫(yī)療救助的,應當向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經審核、公示后,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第四十八條:申請臨時救助的,應當向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經審核、公示后,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救助金額較小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委托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批。情況緊急的,可以按照規(guī)定簡化審批手續(xù)。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制度的意見》(國發(fā)〔2016〕14號):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群眾評議、信息核查等方式,對申請人的收入狀況、財產狀況以及其他證明材料等進行調查核實,于20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qū))公示后,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審批程序: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全面審查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上報的調查材料和審核意見,并隨機抽查核實,于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予以批準,并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qū))公布;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不予批準,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
政府網站、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信息屏或公告欄)、其他(便民服務中心)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 | 0730-89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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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xiāng)村振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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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落實農業(yè)農村政策的相關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一條: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還應當根據本地方的具體情況,主動公開貫徹落實農業(yè)農村政策、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運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宅基地使用情況審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籌資籌勞、社會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
政府網站、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信息屏或公告欄)、其他(便民服務中心)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農業(yè)綜合服務中心 | 0730-89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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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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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征收或者征用土地相關政策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fā)放、使用情況,征收土地性質、面積、補償金額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征收土地公告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10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一條: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還應當根據本地方的具體情況,主動公開貫徹落實農業(yè)農村政策、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運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宅基地使用情況審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籌資籌勞、社會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征收土地公告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10號)第三條: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鄉(xiāng)(鎮(zhèn))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
政府網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自然資源和城市建設事務中心(征地拆遷) | 0730-89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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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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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房屋拆遷相關政策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fā)放、使用情況,房屋性質、面積、家庭人口、征拆金額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一條: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還應當根據本地方的具體情況,主動公開貫徹落實農業(yè)農村政策、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運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宅基地使用情況審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籌資籌勞、社會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第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qū)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第二十九條:房屋征收部門應當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補償檔案,并將分戶補償情況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
政府網站、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信息屏或公告欄)、其他(便民服務中心)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自然資源和城市建設事務中心(征地拆遷) | 0730-89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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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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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管理:鄉(xiāng)鎮(zhèn)、村兩級河湖長名錄,河湖長姓名、職責、河湖概況、管護目標、監(jiān)督電話。河湖管理范圍。 |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廳字〔2017〕51號) 《水利部 環(huán)境保護部貫徹落實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實施方案》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廳字〔2017〕51號):各地區(qū)要建立健全考核問責機制,縣級及以上湖長負責組織對相應湖泊下一級湖長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湖泊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湖泊面積萎縮、水體惡化、生態(tài)功能退化等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的,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要通過湖長公告、湖長示牌、湖長APP、微信公眾號、社會監(jiān)督員等多種方式加強社會監(jiān)督。 《水利部環(huán)境保護部貫徹落實<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實施方案》:加強信息公開和信息報送。各地要通過主要媒體向社會公告河長名單,在河湖岸邊顯著位置豎立河長公示牌,標明河長職責、管護目標、監(jiān)督電話等內容。各地要建立全面推行河長制的信息報送制度,動態(tài)跟蹤進展情況。 |
政府網站、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信息屏或公告欄)、其他(便民服務中心)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農業(yè)綜合服務中心 | 0730-89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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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辦成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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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辦成一件事”辦理標準化工作規(guī)程和辦事指南。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打造政務服務升級版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22〕32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24〕3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事項常態(tài)化推進機制的意見》(國辦發(fā)〔2025〕24號)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打造政務服務升級版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22〕32號)全文。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24〕3號)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事項常態(tài)化推進機制的意見》(國辦發(fā)〔2025〕24號):(二)發(fā)布年度重點事項清單。在總體清單基礎上,按照“成熟一批、發(fā)布一批”的原則分批發(fā)布年度重點事項清單,逐一明確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有序推進實施。 |
政府網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辦公室 | 0730-89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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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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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區(qū)良心堡鎮(zhèn)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辦事指南,列明依據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注意事項等;明確需提交材料的名稱、依據、格式、份數、簽名簽章等要求,并提供規(guī)范表格、填寫說明和示范文本。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6〕55號)、《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guī)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22〕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fā)〔2022〕2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條:行政機關應當將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有關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等在辦公場所公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五)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6〕55號):各地區(qū)各部門要在政府門戶網站和實體政務大廳,集中全面公開與政務服務事項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辦事指南、審查細則、常見問題、監(jiān)督舉報方式和網上可辦理程度,以及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事項清單、機構名錄等信息,并實行動態(tài)調整,確保線上線下信息內容準確一致。 《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guī)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22〕5號):各地區(qū)要根據國家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和本地實際,明確應承接的事項,并全面梳理依法依規(guī)自行設立的事項,修訂完善本地區(qū)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fā)〔2022〕2號):(八)依法依規(guī)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許可實施機關要依照行政許可實施規(guī)范制定辦事指南,并向社會公布。 |
政府網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 | 0730-8951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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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辦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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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區(qū)良心堡鎮(zhèn)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辦理結果,列明行政許可決定文書號、主體類別、主體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許可內容、許可日期 、有效期限、許可機關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6〕33號)、《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導意見》(發(fā)改辦財金〔2018〕424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三章:主動公開 (五)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五條:有關行政許可的規(guī)定應當公布。行政許可的實施和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外,應當公開。未經申請人同意,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參與專家評審等的人員不得披露申請人提交的商業(yè)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務信息,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涉及國家安全、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機關依法公開申請人前述信息的,允許申請人在合理期限內提出異議。第四十條:行政機關作出的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應當予以公開,公眾有權查閱;《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6〕33號):(十七)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要將各類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在7個工作日內通過政府網站公開,并及時歸集至“信用中國”網站,為社會提供“一站式”查詢服務。涉及企業(yè)的相關信息按照企業(yè)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guī)定在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公示。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導意見》(發(fā)改辦財金〔2018〕424號):各地區(qū)各部門應按照“雙公示”事項目錄和數據標準采集相關信息,并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示。 |
政府網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 | 0730-8951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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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政策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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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中央、國務院發(fā)布的對全局工作有指導意義、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政策信息。 |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fā)〔2016〕80號) |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fā)〔2016〕80號):國務院通過中國政府網發(fā)布的對全局工作有指導意義、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政策信息,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網站要即時充分轉載;涉及某個行業(yè)或地區(qū)的政策信息,有關部門和地方網站應及時轉載。 |
政府網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辦公室 | 0730-89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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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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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上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上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上一年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下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 |
《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級政府和縣級以上政府部門的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除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應當通過報刊、網站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接受人民群眾監(jiān)督。 |
政府網站 | 每年4月1日之前 | 辦公室 | 0730-89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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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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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情況,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以及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 |
《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辦公廳(室),向社會公布本政府機關(指以政府以及政府辦公廳(室)的名義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的年度報告?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應當通過本級政府門戶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向社會公布本級政府部門和下級政府的年度報告。在集中公布的基礎上,各行政機關可自行通過網站或其他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本機關年度報告。 |
政府網站 | 每年:各行政機關1月31日前公開/縣級政府2月10日前公開 | 黨政辦公室 | 0730-89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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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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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的分類、編排體系、獲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傳真號碼、互聯網聯系方式等內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二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十二條:行政機關編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應當及時更新。 |
政府網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0730-89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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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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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地方性法規(guī)、自治條例、單行條例、規(guī)章,以及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發(fā)布的法規(guī)解釋性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 《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二、統(tǒng)一規(guī)范:二是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地方性法規(guī)、自治條例、單行條例、規(guī)章,以及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發(fā)布的法規(guī)解釋性文件,原則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 |
政府網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辦公室 | 0730-89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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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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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區(qū)良心堡鎮(zhèn)依申請公開服務的受理、審查、處理、答復程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國辦發(fā)〔2010〕5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八條: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的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渠道,為申請人依法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國辦發(fā)〔2010〕5號)全文。 |
政府網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辦公室 | 0730-89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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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動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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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區(qū)良心堡鎮(zhèn)在履行職能過程中產生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的重點工作進展、重要會議活動、調研考察等動態(tài)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十九條:對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應當主動公開。 |
政府網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建辦公室 | 0730-89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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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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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區(qū)良心堡鎮(zhèn)在履行職能過程中產生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重要通知、公告、公示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十二)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規(guī)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第十九條:對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應當主動公開。 |
政府網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0730-89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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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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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誤解誤讀的、涉及公眾切身利益且產生較大影響的、涉及民生領域嚴重沖擊社會道德底線的、涉及突發(fā)事件處置和自然災害應對的、上級政府要求下級政府主動回應的政務輿情進行主動回應。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6〕8號)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6〕8號):對涉及本地區(qū)本部門的重要政務輿情、媒體關切、突發(fā)事件等熱點問題,要按程序及時發(fā)布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政策措施以及處置結果等,認真回應關切。 |
政府網站 | 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fā)事件的政務輿情,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fā)布會,其他政務輿情在48小時內予以回應 | 黨政辦公室、平安法治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 0730-89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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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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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公開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的外,對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建議提案辦理復文,全文公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提案工作條例》《關于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國辦發(fā)〔2014〕46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五十一條第三款: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應當予以公開。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提案工作條例》第二十二條: 有序推進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和提案內容向社會公開,適時開展提案辦理評議。 《關于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國辦發(fā)〔2014〕46號):對于經審查可以公開的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應采用主動公開的方式予以公開。為增強公開實效,各地區(qū)、各部門應當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政務微博微信、新聞發(fā)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進行公開,尤其要發(fā)揮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平臺的重要作用,集中展示公開的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信息,方便公眾查閱。 |
政府網站 | 辦理結果形成后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黨政辦公室 | 0730-8950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