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3日,大隊組織召開全區(qū)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約談會,進一步推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落實。全區(qū)高層建筑開發(fā)商代表、物業(yè)經理等相關責任人參加會議。
約談會首先組織與會人員進一步學習了《君山區(qū)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通報了大隊高層建筑消防監(jiān)督檢查情況,分析了高層建筑當前存在的安全隱患,詳細講述了本次高層建筑整治時間、范圍和重點注意事項。
隨后,就如何具體開展高層建筑火災防控工作,會議提出要求:一是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要對照責令改正通知書立即整改前期消防監(jiān)督檢查提出的隱患問題,認真落實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制度,按標準建立微型消防站,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二是高層建筑消防控制室要做到24小時設專人上崗值班,每班至少2人,且值班人員必須通過國家規(guī)定的考試,取得建(構)筑物消防員職業(yè)資格證書。三是高層住宅建筑物業(yè)服務公司要充分利用櫥窗、板報等資源,公示、提醒高層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開展、進展情況,全面營造濃厚的高層專項治理宣傳氛圍。四是要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經理人制度,逐幢實行“樓長”制度,并安排專人落實“戶籍化”管理工作。
最后,大隊組織參會人員簽訂了《君山區(qū)高層建筑火災防控責任狀》,參會人員紛紛表示一定深刻學習領悟此次專題會議精神,切實落實好消防安全責任,整改火災隱患,強化消防安全管理。
約談結束后,消防大隊防火監(jiān)督人員還分別就高層建筑戶籍化管理、微型消防站建設、如何開展排查整治、物業(yè)消防宣傳等工作開展專題培訓。